鞋子,这双鞋确实已经很破旧了,但看得出来它的主人非常爱惜它们。干干净净的,所有破损的地方都得到了修补,让人一看就有一种这双鞋穿起来很舒适的感觉。
“当然要带走,布莱恩,你还记得吗?这是你为我买的第一件东西。”
贝里斯小姐记得清清楚楚,布莱恩经她提醒才想起来:“那双鞋…还在啊?”
这确实很值得惊讶,现在的鞋子因为制鞋工艺和材料的问题,经常是不怎么耐穿的。一双鞋即使不怎么穿,能穿两年,就算是不错了。而这双鞋,在布莱恩的记忆里,已经是八年前购买的了。
当时的贝里斯小姐还在道达尔家做着女仆兼店里的‘帮工’,当时的她薪水极低,但道达尔夫妇保证包吃包住,还会给她衣服穿。包吃包住先不说,当时所谓的给衣服穿,其实就是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不穿的旧衣服。
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也不是上流社会的阔太太、阔小姐,她们的衣服虽然不至于破破烂烂了才给贝里斯小姐,但到她手上的确实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这也就算了,此时很多杂役女仆都是这样。
贝里斯小姐有一双巧手,经过她双手缝补、修改,那些衣服倒也能穿,不至于让她最美的少女时期,都像是套着破布袋一样生活。
衣服问题解决了,鞋子却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贝里斯小姐的双脚要比道达尔夫人、道达尔小姐都宽不少,她们的旧鞋根本不合脚…当时的贝里斯小姐就只能穿着非常不合脚的鞋子,辛苦工作。
爱慕着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发现各种细节的,当时的布莱恩就发现了这件事。于是攒下钱来,带着贝里斯小姐做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新鞋——贝里斯小姐出身贫苦,在来到道达尔家之前,她最好的一双鞋,也就是当时穿着走进道达尔家的木屐。
那当然也不可能是根据她的脚型买的,是她的母亲从旧货市场淘来的……
直到此时此刻,贝里斯小姐依旧记得穿上这双鞋时,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柔软、舒适。而布莱恩也记起了因为贝里斯小姐感动的泪水,自己第一次有了作为男人被依靠信赖的自豪…他可以保护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必须依靠他才行!
慢慢的,原本有些冷硬的心肠又柔软了一些,下楼将行李到车顶,又将贝里斯小姐扶进车厢。坐下之后才对她说:“贝拉,放心吧,这次只是暂时离开,嗯,去农庄住一段时间,那是一个很不错的农庄,就像乡间的度假别墅一样。”
“你正好可以度个假,你还从没去乡间度假过,对吗?过几天我会把丹尼斯也送过去。”
布莱恩说一句,贝里斯小姐就点一下头,就好像他说什么都好一样。
说起来,要送贝里斯小姐离开美林堡也是实属无奈,之前他已经将贝里斯小姐安置在了丹宁街——当然,承诺的,将孩子也送来由她照顾,这一点他还没有做到。主要是,他还是想让贝里斯小姐答应离婚。
贝里斯小姐的‘建议’不是没有可行性,但如果可以,布莱恩还是不想受制于人。而这种时候,孩子或许能成为筹码的一部分,所以他依旧让孩子由别人照顾。
之所以这一次要夜里送贝里斯小姐偷偷出城,是因为布莱恩知道自己有一个特殊的情人的事儿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大家并不知道他们已经秘密结婚了,虽然现阶段只有一些男人在说,大家默契地没有让女士们知道…但是,这都是迟早的事儿。
为了显示这个‘特殊情人’对自己其实也没那么特殊,也为了表达一个态度,经过了一番考量,布莱恩决定送贝里斯离开美林堡城里…落在外人眼里,就是他和情人断了联系,已经抛弃对方了。
“呼啦啦——”
布莱恩雇的马车行驶到城外的时候,瓢泼似的大雨呼啦啦地泼洒下来,整个乡村都包裹在一种湿漉漉的灰暗里,到处是水淋淋的水迹——水迹到处纠结凌乱,又汇聚成湍流。飞溅起的水花带着污脏后的糟糕样子,落在皮肤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黏腻。
夜晚已经到来了,乡村小路吸饱了水,泥泞难行。在路的尽头,布莱恩他们的马车艰难地行进着。前面有一个路口接他们的人,领着他们走,以免他们在夜色中找不到农庄。
贝里斯小姐其实是有些晕马车的,受不了颠簸的她,这会儿辛苦极了——大约是每一秒都是煎熬的那种感觉。事实上,她是一面昏昏沉沉,一面头痛欲裂。这个时候,布莱恩也只能扶住她的肩膀,给她一些支持。
“我们到了!”引路的小伙子原本就是农庄的人,飞快地跳下马车,大声喊道:“波多西农庄到了——波多西太太!您在吗?有客人——”
在马车接近农庄时,传来了铁链子拖动声、狗吠声。
夜色里看不清楚农庄的房屋,大概就是美林堡附近典型的乡村样式。首都的城里人喜欢在假期去乡下度假,有一些农庄会特意进行改造,出租房屋,比住宿环境大多都很糟糕的乡村旅馆要好得多…波多西农庄就是这样一所农庄。
此时天黑不久,农舍主人还没有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