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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家所想,应该是一个项目立项,申请资金,花钱,然后钱不够了,继续申请资金这样吧。但问题是,申请资金,再到申请经过讨论之后认可,然后再从财务司拿到钱,这是有时间差的。
有些重点项目还好,人家走的是特殊通道,资金到账速度很快,几乎没有时间差。但大多数项目并不是这样,有些项目更是会在内部讨论阶段花费大量时间…一个项目到底有没有前途,并不是那么好分辨的!
最好的项目和最差的项目,一眼能够看出来,也不用纠结到底用不用投钱进去。但是介乎于两者之间的呢?还有一些项目,即使是专业人士也不见得能够看到其远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大家可能会讨论、复议多次,这个过程中,项目发起者得想办法说服研究所内部的同僚。
这个时间有的时候是很长。
而在要不要再旧项目上继续投钱,这也需要讨论,因为一个项目在进行一段时间之后会显露出更多的特质。有些项目会暴露出更多的弱点和难点…这种情况下,也有人会觉得及时结束止损是更好的选择。
项目是无限的,但资金是有限的。如果不是重点项目,确实可以放在天平两边衡量——是的,这个项目也有自己的价值。但是那又怎样呢?研究所能够立项的项目都是有自己的项目的!
同样的价值,你一个项目花的钱,别的项目能做两三个,甚至更多…这样说或许太无情,太冷冰冰了。但还是那句话,得看到更大、更广泛的利益所在。
总之,因为时间差的关系,项目的主管常常会在财务上做一些‘手脚’。比如说上一个项目明明有结余,他们会转移到自己的腰包,用来支撑财务司还未下资金的新项目。
时间就是金钱,他们在和时间赛跑,一点儿都浪费不起。
而在长期项目里,这种现象就更普遍了——明明项目还有钱,负责人也会虚构一些开支,把钱‘花’出去,其实就是转移到自己的账户,用来应付内部讨论续费,和财务司拨款的时间。
如果不这样做,轻则项目这一段时间得节衣缩食,大大影响效率,重则会陷入到半停摆的境地。
这显然是大家想要避免的。
这些作为在研究者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是面对规则本身的漏洞,打的补丁。但是让财务司发现这一点,这就很不好了。财务司显然不会从研究者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他们在这件事上只看到了破坏规则,已经明显的腐败倾向。
财务司定下的种种财务规则,这是确保整个集团金钱流动能够有效率地、低损耗地运行的基础。如果大家都破坏规则,那集团还怎么玩儿下去?
是的,你有你的理由,但是你的理由并不是破坏规则的借口!正确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大家坐下来,讨论讨论这个问题,尽量找到一个弥补漏洞的规则,或者修改现有规则。
自行破坏规则,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经过调查,这么干的研究者很少有通过这种方式把钱留在自己兜里的,只有一个研究者确实占了项目的便宜。但按他的说法,这钱他也不会自己花,是打算以后项目有不济的时候,可以用来救急。
这话实在不好分辨真伪,只能从平常的表现来看,很有可能是真的。
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现在还能保持这种自觉、这种清廉,未来还能保持吗?财务司的人才不相信人心能一直这样自觉呢!特别是新加入研究所的研究员,越来越多带着名利的目的加入…也就是说,更多把这当作是一份赚钱糊口的职业,而没有了初代研究员的那种理想主义激情。
初代研究员都是陈嫣从墨家、农家这些里面挖的,当时还是前途未卜,哪能想到研究所能有如今的样子!那个时候大家来,或许有私心,但确实是有着很强的为了理想献身的信念的。
财务司的人认为,规则或许有这样那样的弱点,但大家可以不断改进,这或许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坏的。如果完全依赖于人心自觉…那就呵呵了。
现在这些研究者用这种违规的方式存小金库,这是为了研究!将来就能用同样的,甚至更隐蔽的方式也存小金库,但那是为了自己。
这种腐败的可能性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不是研究所内部默认了这种‘潜规则’,抵御了来自外界的检查,仿佛一座孤岛,财务司也不至于这个时候才发现了!
既然已经发现,财务司就不可能无动于衷!说起来,正如桑弘羊说的那样,他没有让那些研究员走人,已经是他给面子、讲人情,看他们确实没有贪污的份上了!
财务司没有资格干涉别的部门的员工去留,但是财务司可以将监控到的财务问题下达或者上报。下达财务问题,让部门拿出一个章程来;上报财务问题,这就更是大事了,往往意味着陈嫣亲自动手解决问题。
财务司没有职权在别的部门身上动刀子,但陈嫣有啊!
现在桑弘羊是陈嫣的代言人…所以他说可以让那些研究员走人也是真的!他确实接管了陈嫣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