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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节(3 / 5)

称为‘酒店大街’,就是因为这里有美林堡最多的豪华酒店。除了豪华酒店外,这条大街上还有很多出名的餐厅和商店,实在是外国游客的天堂。

约瑟芬,或者说如今的‘索尔多伯爵夫人卢西亚’就下榻于此。

礼拜二这一天,她一直呆在酒店里,因为她要等裁缝将定做好的服装送来。上午的时候,她正好还可以和自己从佛罗斯带来的仆人讨论账单、房子之类的事儿。

约瑟芬从佛罗斯带了三位仆人,一位女管家,一位贴身女仆,一位男仆。这意味着,如果她想要在美林堡住大房子就得再雇好些仆人…当然,如果她打算入住高级公寓,那倒是省事多了,几乎不用再在仆人上花钱。

男仆这几天一直在替自己的女主人跑房子的事儿,毕竟她们不可能一直住酒店。此时的酒店业还没有后世那么卷,再怎么舒适也远远比不上自己家里。而且住酒店的话,总归有些麻烦,想要在自己的地盘招待一番客人,都有这样那样的难处。

“夫人,您看看这个。”男仆将一沓文件交给约瑟芬,这些都是他亲自看过房子后,从房屋经纪人那儿拿来的,是一些他觉得符合女主人要求的房子的信息。

约瑟芬其实还没拿定主意是住高级公寓,还是住大房子,所以这两种房子的出租信息都有——是的,当然是出租,即使约瑟芬在老索尔多伯爵死后分到了一些遗产,那也不够她随意挥霍的。

大多数有钱有身份的人家,婚前都是要签协议的,这并不是后世才有的新鲜东西,在此时已经很常见了。嫁妆丰厚的女继承人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财产不会被丈夫花销太多,成为提款机。至于说男人这边,则是不愿意妻子分走太多属于继承人的财产。

如果和妻子是二婚,没有孩子,妻子的出身还不大好,这种情况就更常见了。

约瑟芬虽然在系统的帮助下,尽量多分了一些财产,但也很难跳出那个框架——如果将系统的‘光环’利用到极致,倒是可以做到。但一来这有个划算不划算的问题,约瑟芬拥有系统之后,来钱就不难了,给自己加一个幸运光环,搞钱也是一样的,何必要用别的光环和索尔多家死磕?

其次,还有个‘名声’的问题,她作为一个‘出身不太好’,结婚不到一年,就死了年长丈夫的‘小女人’,如果还分走了夫家大部分财产,别人会怎么想?约瑟芬不在乎别人认为她是‘坏女人’‘拜金女’,但她还要攫取异性的好感、爱意呢!

有这样一个名声,可能就会多一个障碍,何必呢?

所以最后,约瑟芬总共获得的遗产,包括一笔每年一万佛罗斯盾的年金(约合400镑),除非她再次嫁人,不然这笔钱她可以领到死。一栋位于奥尔马市中心的房子的使用权,同样除非她嫁人,或者死,她可以一直住在那里。一笔总共10万佛罗斯盾的现金遗产,一批价值约在8万佛罗斯盾的珠宝。

说实话,按照外界对‘索尔多伯爵夫人’的印象,她的那个情况,她能分到这么多已经相当惊人了!毕竟索尔多伯爵也不是什么以富有闻名的大贵族。

这笔钱对于约瑟芬来说,现下既够用,也不够用。说够用,400镑每年已经足够一个中产之家过得舒舒服服了,而约瑟芬只有自己一个人,更是宽裕。更何况,那栋位于奥尔马市中心的房子每年还能给她带来8000佛罗斯盾,也就是320镑左右的收入呢!

一般她这种情况的房子,自己是只有居住权的,拿出去出租挣钱是不行的。不过这栋房子地段实在是太优越了,对现在的索尔多伯爵夫妇也很有诱惑力。所以约瑟芬愿意将房子‘借给’他们住,他们也接受了——要知道,每年320镑对于那座房子可太便宜了,几乎只有市价的一半。

而只要索尔多家的人对于约瑟芬‘出租’房子的事没意见,自然就没人会将这件事诉诸法律…也就无所谓了。

再加上一笔10万佛罗斯盾的现金,约瑟芬在美林堡的上流社会行走,也不会露怯。

但问题是,约瑟芬并不是来美林堡的上流社会社交的,她要做的是赚取能量点,是复仇!那她要做的事就多了,开销也大——就比如,8万佛罗斯盾的珠宝说起来挺多的,但其实也就是3200镑罢了!装点一位真正的贵妇人的梳妆台,还差了很多呢。

珠宝这种东西,价格差距是很大的,3200镑说起来是足够置办一些了,不懂行的人也觉得够体面够奢华。但在真正的上流社会,这就是一些‘基础款’。多数都是一些一百多镑,甚至不到一百镑一件的货色,最贵的是一对珠镯,珍珠还不错,两只镯子就要600镑。

而这个时候真正昂贵的珠宝,是能单件就数万镑的!

就比如薇薇安有一条奥斯汀先生送的蓝宝石项链,其中主石是一颗心形的蓝宝石,有45克拉,周围绕着一圈璀璨碎钻,链子上也都是1克拉大小的高品质白钻——当时奥斯汀先生从珠宝商那儿买到的只有那颗蓝宝石,要价就5万镑了!

之所以价值如此之高,除了因为钻石本身个头够大,也是因为品质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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