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行动,裙摆不至于随着行走碰到地面就行。颜色是深色的,没什么花样,几乎都是布纹,也不会增加斗篷之类的附属物,最多就是一条披肩挽在手臂间。”
“帽子也没有羽毛或者特别出彩的缎带、花朵装饰,朴素的系带系着,有时还有网眼面纱从帽子上垂下来,但就是这样简单,反而显得特别高雅。”
“她走路的姿态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她不像如今时兴的,去学那种佛罗斯女人的样式——我知道我们国家的淑女很喜欢去学奥尔马那些名门淑女的样子,连他们走路的姿态都要学。我承认那些佛罗斯女人的步态称得上摇曳生姿,但那是那块土地、那样的文化中自然养育的,所以显得优美风流,而不做作。”
“但要是换成我们和礼兰的小姐,就不能那样了。强行去学,会非常死板,活像个掷弹手要冲锋,又或者像个乌龟背负着龟壳,僵硬地挪动身子。还有些小姐,子爵学的好了,实际上去看,倒像个不正经的女人在卖弄风情。”
“奥斯汀小姐一点儿也没学佛罗斯女人的姿态,但也没有如同很多资产阶级女人一样,不讲究走路的姿态。或者认为所谓‘走路的姿态’,就是剧院舞台上饰演贵族的演员那一套…天呐,那可真是太‘高傲’了!”
“非要说的话,奥斯汀小姐是浑然天成的,她的步子有一种毫不费力的轻盈,姿态又是挺直的,像是一株小白杨…那让我想到了一个可爱优雅的少女,虽说奥斯汀小姐本身就是少女。但实话实说,如今又有几个少女能让人想到‘少女’呢?”
“奥斯汀小姐大约是受过太多的奉承,使她由内而外有一种自然的高傲,但那并不使人讨厌。因为她本身的性情并非是目中无人的那种,所以这种高傲更像是高贵的气度…这样的高贵气度,能让散步道上最盛气凌人的花花公子,也丧失了与她搭话的勇气。”
“说真的,类似的情况我只经历过一次。有那么一次,我在一家裁缝铺遇见了一位女士,她实在吸引人,我便有了与她认识认识的念头。但她真是个贞洁的好女人,打定了主意不与我们这等浪荡子弟说话,便是我彬彬有礼,她也不理。”
“那样冷淡的态度与言辞,让我手足无措,最后只能退下了。”
“但奥斯汀小姐这儿还不同于那次,毕竟这已经是几年后了,我更有经验,不再那么容易被吓倒。另外,我并没有同奥斯汀小姐说话,更没有来得及表露什么……”
听这位朋友说了这么多,其他人没有觉得夸张。他们刚刚和薇薇安短暂的一会儿相处,虽没有了解那么多,但多少是见识了那么一点儿的。
“哦,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奥斯汀小姐的传闻,虽然之前觉得她是不是过于无情了,但现在看看,倒觉得这也正常——我听说兰吉亚伯爵完全被她迷住了,第一次见她之后就向她求婚…当然,这实在是太草率了,如果不是女士也有同样的默契,简直是唐突。”
“但在被拒绝后,他是那样痴情地追求着奥斯汀小姐,奥斯汀小姐却依旧不肯回应他,甚至还刻意避开了他。”
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士要是一直痴情追求,女士始终没有回应,这是很难想象的。除非是同时还有一个差不多,或者更强进的追求者,女士答应了另外的追求者,不然是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的。
非要说的话,就是男人被宠坏了,而且他们不认为女人有拒绝的权力。类似于现代的熊孩子,他可以招惹你,但如果你也不讲道理地招惹他,他就会接受不来,这完全超出他们的经验了。
薇薇安倒是不止‘兰吉亚伯爵’一个追求者,但所有冒头的追求者中,‘兰吉亚伯爵’确实是条件最好的。所以薇薇安一直拒绝他,其他人也会觉得她冷漠无情,甚至是不可理喻。
“现在我不那样认为了,我想大概是一直以来太多的追求者宠坏了奥斯汀小姐。呃,她是那个样子,当然会被宠坏。她不是冷漠无情,只是、只是,嗳!能说什么呢,只能说这是社交界的错…任何一个女孩儿处在奥斯汀小姐那样的情形,也会像她一样傲慢又冷漠的。”
“不不不,我不认为奥斯汀小姐是冷漠无情的,相反,她是太痴情了…和奥斯汀小姐打过交道的人都说,她是个很活泼,很平易近人的小姐。虽然有时会因为受过太多的教育,缺乏传统女子的谦卑、顺从。”
“而且说实话,如今传统女子可不好找,找到了其实也不招人喜欢。根据我的经验,很多时候男人并不喜欢那些事事顺从他们,对他们很好的女人。”
“痴情?”有人疑惑问道。
“啊,是的,痴情…你们或许不知道,奥斯汀小姐曾订过婚,那是在她正式进入社交界以前,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她的那个婚约,完全是出于爱情——据我所知,那位幸运的先生并非出身豪富,也不是什么贵族,就是个普通学者的儿子。”
“他们在同一个读书俱乐部认识,然后那个小伙子就向奥斯汀小姐求婚了。”
“奥斯汀小姐答应了?”有人觉得不可思议。
“是